楚天金報訊 國務院法制辦4日就《居住證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意見稿明確居住證持有人可與戶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包括免費接受義務教育、平等勞動就業等多項權利,並可逐步享受同等的中等職業教育資助、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和高考的資格等權利。
  申領
  離鄉半年可辦居住證
  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居住證的功能定位、申領條件及範圍。根據戶籍制度改革意見精神,該稿規定:“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就業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服務
  公共服務逐步平等
  該稿規定,持證人在居住地享受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下列基本公共服務:免費接受義務教育,平等享有勞動就業權利,基本公共就業服務,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
  政府部門還應創造條件,讓持證人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職業教育資助、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和高考的資格等權利。
  便利
  持證人可在當地考駕照
  根據規定,持證人在居住地享受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辦理生育服務證等便利。政府部門應創造條件,讓持證人在居住地享受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辦理婚姻登記等便利。
  (據新華社電)製圖:羅懌
  (原標題:居住證與戶口簿“同城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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